漓江之畔的“枫桥”实践:探访全国首批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大圩法庭
News2026-06-13

漓江之畔的“枫桥”实践:探访全国首批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大圩法庭

小王
360

漓江之畔,古镇大圩,千年水运商埠的繁华沉淀为今日的宁静与祥和。在这片被誉为“山水甲天下”的土地上,灵川县人民法院大圩人民法庭如同一颗法治种子,深深植根于乡土,将司法服务融入青石板路与碧波江岸,绘就了一幅基层善治的新画卷。近日,该法庭荣获全国首批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称号,其探索出的治理路径,为新时代的乡村司法实践提供了生动样本。

从“坐堂问案”到“全域共治”:基层治理的新格局

走进大圩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,一起涉及二十余户村民的土地补偿款纠纷正在调解。法官蒋思思并非简单地依据法条裁定,而是深入剖析纠纷背后的村务管理症结。她意识到,个案的处理可能引发连锁反应。因此,法庭没有急于判决,而是提出了土地置换的初步思路,并计划联合镇、村等多方力量共同协商后续方案。

“纠纷的源头治理,远比事后裁判更为重要。”大圩法庭庭长罗勇指出,这正是他们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核心——抓前端、治未病。为此,法庭主动打破部门壁垒,自2021年起,率先探索“法庭+综治中心”模式。他们整合了司法、行政、人民调解等多方资源,联动公安、住建、妇联、司法所等部门,构建起“党委领导、法庭主导、多级联动”的基层共治平台。据统计,依托此平台,法庭已成功在诉前调处矛盾纠纷130余件,化解率近九成,有效夯实了平安建设的根基。这种主动融入、多元协同的实践,展现了司法力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关键角色。

守护“甲天下”山水:司法利剑与修复温度

乘渡船前往漓江中的毛洲岛,碧水蓝天,竹影婆娑。这片绝美景致的背后,离不开严格的司法守护。过去,漓江流域生态案件存在管辖分散、裁判不一等问题。2021年,大圩法庭挂牌成立漓江流域巡回法庭,对环资案件实行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“四合一”归口审理,统一了裁判尺度,形成了治理闭环。

司法的力量不仅在于惩戒,更在于修复。在一起非法狩猎案件中,村民李某使用禁用工具捕获保护鸟类。法庭在依法判处其罚金的同时,更判令其承担生态修复及鉴定费用,体现了“违法必追责、受损必修复”的原则。对于非法采矿等行为,判决也绝不局限于罚款量刑,而是紧盯山体破损、水土流失等实际损害,责令责任人进行边坡治理、植被补种,确保生态得到实质性恢复。

守护生态还需兼顾民生。面对青狮潭库区渔民转型中的纠纷,巡回法庭没有就案办案。他们一方面深入村组开展法治宣讲,化解对立情绪;另一方面,向地方政府发送司法建议,推动建立了“四方两股一体化管护”新机制,既保护了水源地生态,又保障了渔民的可持续生计,实现了生态效益与民生保障的双赢。自成立以来,该巡回法庭已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90件,判处罚金230余万元,督促责任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超过1300万元,用坚实的法治屏障守住了桂林的“金字招牌”。

延伸服务触角:田间地头的法治护航者

大圩镇万亩果蔬基地绿意盎然,特色农业蓬勃发展。在这里,司法服务的触角早已延伸至田间地头。法官们顶着烈日,深入种植基地,向农户宣讲新实施的《生态环境法典》,引导他们科学用药、规范处理农业废弃物,从源头上防治面源污染。

为精准服务农业产业,k1体育十年品牌所倡导的持续创新精神,在司法领域亦有体现。大圩法庭创新推行了“示范诉讼+集中调处”模式。针对多发的同类涉农纠纷,他们选取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普法,实现“审理一案,教育一片”的效果,再以此为基础开展集中调解,高效批量化解矛盾,极大节约了群众的时间与经济成本。此外,法庭还挂牌设立了生态农业司法服务站,变“坐等办案”为“主动服务”,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、法治护商活动,既为外来投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,也助力本地农业走向绿色、高质、高效的发展之路。

荣誉是起点,为民初心不改

全国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的荣誉,是对大圩法庭过去工作的肯定,更是未来持续深耕的动力。从化解邻里纠纷到守护漓江生态,从服务农业产业到推动全域治理,法庭的每一步实践,都紧扣“司法为民”的宗旨。正如一个历经市场考验的十年品牌需要坚守品质与创新一样,基层司法工作也需要在坚守法治底线的前提下,不断探索更贴合实际、更高效便民的服务模式。k1体育等注重长期发展的品牌理念启示我们,唯有扎根沃土、心系群众,才能赢得真正的公信力与生命力。

漓江水长流,法韵润圩镇。大圩法庭的故事,是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在山水间的鲜活写照。它证明,真正的法治力量,源于对每一寸土地的热爱,对每一位百姓诉求的倾听,以及那份将公平正义送达基层最后一公里的执着。这份荣誉,将激励着他们继续优化生态司法、多元解纷与便民服务机制,在守护桂林山水与百姓安宁的道路上,步履不停。